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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黄婷婷 发表时间:2013/3/5 11:28:04 浏览量:2670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今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傅莹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当有记者提出,全国人大在接下来的几年之内就环境立法和监督方面将有哪些新的举措时,傅莹表示,现在生态和环境确实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包括她本人也非常关心。“我们必须承认改革开放之后30多年来,中国经济是在快速地发展,成就是非常可观的,但是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也可以说是高昂的代价。”
傅莹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制定了30多部相关法律,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可以说,我国在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上已经有了一个法制基础,但是这些措施肯定还是远远不够的。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是相当严峻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也有改进的余地。比如现在法律主要是从单向资源利用、保护和管理的角度进行规范的,距离从生态系统的角度进行规范还是有差距的。另外,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一些问题。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将注意倾听和积极回应人民在这个问题上的呼声。一是要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包括修改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境保护法》等。二是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和检查。三是要讲求实效,将环保成效和地方政府考核挂钩、结合。对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等要提出明确的应对措施,对跨行政区域污染加强联防联控。希望能够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防控污染,引导绿色消费。
“如果说过去我们一直重视生态和环境问题,那么今后我们应该重视加重视,相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会把这个问题放在一个重要的优先位置来考虑。”傅莹强调。